校準與檢定的主要區別:
(1)校準不具有法制性,合肥計量,是企業自愿溯源的行為,而檢定則具有法制性,計量檢測公司,是屬法制計量管理范疇的執1法行為。
(2)校準主要用以確定測量器具的示值誤差,而檢定是對測量器具的計量特性及技術要求的全1面評定。
(3)校準的依據是校準規范、校準方法,可作統一規定,計量校準,也可自行制定。檢定的依據必須是計量檢定規程,計量檢測中心,不能自行制定。
(4)校準不判斷測量器具合格與否,但當需要時,可確定測量器具的某—性能是否符合預期的要求。檢定要對所檢的測量器具作出合格與否的結論。
儀器校準中A、B、C管理的分類方法是: (1)A類測量設備企業的1高計量標準和用于量值傳遞的測量設備,經認證授權的社會公用計量器具,列入強制檢定目錄的工作測量設備。企業用于工藝控制、質量檢測、能源及經營管理,對計量數據要求高的關鍵測量設備。準確度高和使用頻繁而量值可靠性差的測量設備。(2)B類測量設備企業生產工藝控制、質量檢測有測量數據要求的測量設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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